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关于《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旁路放风收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监[202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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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9-04 09: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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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73-7065282